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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一、软件产品登记测试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指检测机构按照委托方提供的测试功能点,对其指定的软件产品进行功能性的检测和验证,确保这些功能都得以实现并能正常运行。 同时,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的报告也是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所必须的条件,对于审查方来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根据2009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第二章第七条),同时经登记和备案的国产软件产品可享受国务院办法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依据9号令第八条第(五)款和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国产软件或进口软件在申请登记备案时必须提交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就是为了帮助各软件企业进行软件产品登记而专门设立的一种测试种类,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验证软件产品的基本功能是否实现,能否正常运行等。然后通过出具专业规范的测试报告,让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登记等事务的办理和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个测试机构都可以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或者说不是每一家出的都是有效力的,都是被专业业界和政府认可的。首先,拥有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都是经过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核并通告的,一般来说是经信委负责相关检测机构的认证。另外,能够出具该类资质的检测机构都是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应行业类别的检测认证的,也就是简称的CNAS资质。 二、软件产品登记检测必须提交的物品及相关说明 1、软件产品登记检测申请表和功能列表各一份 2、检测方式分为三种 1)寄送检测,须准备软件样品一套 提供载有可安装运行送检软件的光盘或其它介质。介质和其外包装上应有软件名称、版本号、软件生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标识。寄送到本中心 2)远程检测,按本中心要求,实行远程操控检测(不需要提供软件的光盘或其它介质) 3)针对钳入式软件或软件不方面外寄及远程测试,应企业要求实行到企业实地现场测试(包括:代理商屏幕录像检测、工程师现场检测两种方式) 3、软件产品的用户文档一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环境要求:使用软件的软、硬件和网络的最低配置说明等。 ② 软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说明。 ③ 软件安装过程指南。 ④ 软件操作使用说明 使用软件的具体操作和步骤,并用例图加以说明等。 上一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下一篇科技查新报告 |